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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明法院高效执结“外嫁女”系列案 当事人赠牌匾表感谢
来源:高明区人民法院
发表时间:2018-05-25 15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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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时14天,高明法院高效执结36起涉案总额达414万元的“外嫁女”行政非诉执行案件,有效维护了农村“外嫁女”合法财产权益,为决胜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添砖加瓦。

423日,扶丽村36名“外嫁女”将印有“公正司法,执法如山”“公正高效司法为民,秉公办案执法护民”的两块牌匾分别赠予高明法院行政庭和执行局,对高明法院体恤民情、公正司法表示感谢。

今年年初,扶丽居民小组因土地流转获得巨额土地转让款,但在进行资金分配时,认为黎某等36名妇女已外嫁,即使户籍仍登记在扶丽村,也不应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待遇,遂以村规民约为由拒绝将土地转让款分配给黎某等“外嫁女”。

为妥善解决土地福利待遇分配问题,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,高明法院协同荷城街道办等单位为扶丽村民代表释法答疑。高明法院法官认为,妇女户口登记在本村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,应享有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享受同等福利待遇。通过典型案例分析、政策讲解,原本固执己见的村民代表慢慢转变态度,最终达成多数意见:不将“外嫁女”作为分配对象,但对相应款项作预留。此次释法析理为法院强制执行实现“外嫁女”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。

20166月,荷城街道办依据黎某等36名“外嫁女”的申请出具了行政处理决定书,确定黎某等“外嫁女”系扶丽居民小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同等待遇。20182月,黎某等“外嫁女”向高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理决定。经审理相关证据材料后,高明法院行政庭依法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并移交立案执行。由于扶丽居民小组名下预留了可供执行的财产,所以不到半个月时间,执行法官迅速从该居民小组的银行账户上划拨414万余元,顺利发放给黎某等“外嫁女”,该批36件“外嫁女”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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